个人汽车按揭贷款是指经办行社向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以购车为目的,以所购车辆为抵押,并由汽车经销商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,分期偿还的贷款(不含二手车),借款人所购汽车可以为自用车和商用车,个人自用车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车辆价格的80%,个人商用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车辆价格的60%。个人自用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个人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,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定价相关规定执行。从贷款发放日的次月开始,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,可以选择等额本金、等额本息等还款法分期偿还贷款本息。所需材料由贷款行社根据实际情况而定。